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9月组织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体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等水土保持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对色达县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对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反应,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公司进行答凝。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6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方式:
1、主管部门:四川省水土保持局,联系人:李良东,联系电话:028-85219087
2、建设单位:乡城新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崩波,联系电话:13990462425
附件:
1色达县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色达县3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其他机构